利用手机微信小额免密支付功能,盗窃二千余元被抓
近日,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林某批准逮捕,这是一起利用手机微信的小额支付免密码功能,盗窃他人财物的案例。
被害人高某某于2013年在回四川老家的火车上认识了犯罪嫌疑人林某,后二人又碰巧在老家碰到,于是互相留了联系方式。2014年8月份,林某来北京找到在北京工作的高某某,称其没有地方住,于是高某某便让其暂住在其单位的宿舍内,后林某的手机坏了,便把高某某的手机借来用,在这期间林某发现高某某的手机微信绑定了他的银行卡,而且他的微信账号没有退出。于是林某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开始用高某某的账号往自己的微信钱包里转了1 0 0元,看能不能转账成功,结果发现高某某的微信手机支付里设定了小额支付免密码的功能,于是林某就从2 0 1 4年8月2 1民年8月2 5日之间分4笔往其微信钱包共计转入人民币2100元,并利用高某某的账号消费,购买Q币及为手机充值共花费人民币2 0 0余元,共盗走了高某某微信所绑定的浦发银行卡内的现金人民币2 3 0 0多元钱,后林某从微信钱包里将这些钱转到其微信绑定的银行卡里,将钱取出并挥霍。
检察官提示,使用手机微信绑定银行卡进行消费时,最好关闭小额免密码支付功能,因为开启微信的小额免密码支付功能,意味一定数额的手机支付,无需输入密码,此功能在给你支付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带来更大的风险,免密支付额度每天最高可达10000元,一旦手机被盗,或被别有用心的人借用或捡到手机后,其便可以在没有动态密码后者支付密码的情况下,随意转走你微信绑定在银行账户里的钱。
(拟稿人:张瑞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