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分子为脱罪欲装“特工”,东窗事发乱投医反被骗诈骗

近日,朝阳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樊某批准逮捕。

当今,社会大众普遍有较高的守法认识,但一些犯罪分子在案件东窗事发之后,不及时补救过错,而是寻找所谓的关系企图逃脱法律的制裁。近日,我区便出现一犯罪分子轻信“捞人”之说,被诈骗六十万元的案件。

2011年,老李的公司以办理拆迁安置房为由诈骗多人共计1600多万元。 同年年底,民警找到老李了解情况,他感觉公安机关要抓自己,便想尽量把被骗者的钱还上。于是老李就找樊某催他归还200万元的借款。樊某表示手头没钱,但可以找总参的领导给老李办理特工身份,从而把这事了了。面临牢狱之灾的老李感,情急之下感觉这个方法听起来挺靠谱儿,便委托樊某办理此事。

201211上午,老李约樊某在朝阳区的一个酒店见面。樊某表示办理此事需要60万元,老李当即同意。随后樊某拨打了一个电话,中午一名中年男子身着军装的男子带着一个十几岁的男孩来了酒店。几人便与老李儿子小李一同在饭店吃饭。落座后,樊某介绍该男子是军队情报部门的现役军官。老李将自己实施诈骗的情况如实说明后,男子表示没问题,但办理特工身份需要部队领导的签字。

送走男子后,四人一起回到了酒店房间。樊某再次做出保证,并提供了自己的银行账户。老李让儿子小李去办理汇款业务。小李在汇款前给老李打了一个电话,对樊某的可靠程度表示怀疑,但一心想逃避法律制裁的老李好像找到了救命稻草,催促儿子赶快打款60万元。事后,老李见时间紧迫,而樊某一方却迟迟没有动静,便打电话多次询问此事。樊某称元旦假期不办公,需要上班后再找领导签字,绝对耽误不了老李的事。110日下午老李被东城分局抓获。同年11月,老李因诈骗罪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当小李再次联系樊某,樊某却表示根本不知道案子已经判了。老李一家得知被骗,不断联系樊某想要回钱款。樊某为了拖延时间,给了小李一张空头支票,之后便不见了踪影。随后,小李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审查,樊某以非法占有钱款为目的,编造“捞人”的理由,诈骗老李八十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的规定。

检察官提示,犯罪嫌疑人不要抱有侥幸心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同时,人们要树立遵纪守法的意识,防止被“捞人”等说法左右判断,避免自己或亲友上当受骗从而遭受更大的损失。

 

拟稿人:石晶、王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