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便宜买二手车 一念之差被抓“入狱”
近日,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将吴某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向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吴某系来京打工人员,因想购买一辆二手电动自行车上下班使用,吴某于2014年5月的一天通过互联网搜索相关信息,在吴某查到一条“九五新电动车1000元出售、有购买发票”的信息后,吴某便与卖家联系,两人约定好在朝阳区东风乡的一处地点见面交易。卖家骑着将要出售的电动自行车见到吴某后,卖家向吴某称发票找不到了,保修卡什么的也都没有带,这时吴某感觉到了该车可能不是正规渠道买来的,但在吴某看到这么新的车又这么便宜、想到自己急需一辆电动车上下班使用时,就没有多问,也没有再管车的来路是否清楚,付了款就将车骑走了。
没过几天,吴某被警察找上了门,警察询问吴某是否购买了一辆被盗的电动自行车,吴某向警察讲述了购买的情况,而那辆电动自行车还停在吴某的家中,也正是警察要找的被盗车辆,人赃俱获,吴某被警察带到了公安机关。
吴某被抓后十分后悔,后悔自己不懂法律,后悔自己在意识到该车可能来路不明的时候没有及时停止购买,让自己酿成了大错。
检察官在此提醒大家:一定要购买有发票、保修卡等正规手续的二手电动车,切记不可贪图便宜购买来路不明的二手电动车,避免因不懂得法律规定而触犯法律,得不偿失,更不可明知故犯,成为偷车者销赃的渠道。
拟稿: 蔡晨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