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检察机关自行发现并监督纠正的死刑错案
发布时间: 2019-12-18 09:29:39 发布人: 系统管理员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机关的神圣使命。今天向大家介绍一起由市检二分院监督纠正的案件。二分院在办理李彦明故意杀人案过程中,发现李彦明涉及一起在内蒙古杀害孟某某的案件并伙同王本余抛尸这一事实。而孟某某被害案早于1996年就被包头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王本余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也就是说王本余案存在错判的重大可能,此时王本余已被羁押了近19年。我们的办案检察官亲赴内蒙古,向王本余核实案件的情况,并多次向上级机关请示报告。几经周转,王本余案最终启动了再审程序。再审时,王本余由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改判为包庇罪,死缓改判为有期徒刑三年,并当庭释放。已被羁押近20年的王本余重获自由,并得到了160余万元的国家赔偿,这张照片就是王本余向我们的办案检察官赠送锦旗。这起案件是全国检察机关唯一一起自行发现并监督纠正的死刑错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纠正冤假错案十大典型案例。2016年,由这起案件改编的电视剧《人民检察官》在央视热播,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展示了我们首都检察官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严格依法办案,勇于纠正冤假错案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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