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检察院举办的公众开放日活动
发布时间: 2019-12-18 09:42:02 发布人: 系统管理员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2014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将每年的12月4日确定为国家宪法日,事实上设立国家宪法日在法律界是由来已久的呼声。而将12月4日明确为国家宪法日,是由于中国现行的宪法最早于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2018年的全国两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带头向宪法宣誓,这不仅是一次庄严的仪式,更是一份责任、一份担当、一份沉甸甸的承诺。我们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司法机关,更要带头学习宪法、尊崇宪法,自觉做宪法规则的遵守者,宪法精神的弘扬者,宪法权威的维护者,宪法实施的推动者。为此,我们组织了一系列的活动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
         我身后这张照片是2017年在第4个国家宪法日时,北京检察机关组织的“维护宪法权威 守望公平正义”公众开放日,由敬大力检察长向人民群众来宣传宪法。此外我们还通过组织检察官向宪法宣誓,录制法制宣传片、讲授法治公开课多种多样的形式来树立宪法权威,讲好检察故事,传递法治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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